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由市司法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详细承办。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一)现场递交方式。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 605号漯河市司法局101办公室。
二、自 2021 年1月1日起漯河市规模内各级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实时转送有统领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管理。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凭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举行政复议体制革新的意见》 (豫政〔2020〕33号)要求市政府决议自2021年1月1日 起在漯河市规模内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向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向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宁静机关外市、县区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统领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执法、法例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议。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2021年1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
本文来源:yobo体育网页版-www.wt1718.com